最新政策
高效办成残疾人服务 “一件事”:2024 年 8 月 21 日,宿迁发布《宿迁市高效办成残疾人服务 “一件事” 实施方案》,将 7 项残疾人服务事项整合为线上 “一网通办”、线下 “只进一门”、诉求 “一线应答” 的集成服务。具体包括残疾人证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残疾人就业帮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


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对象共四类,补贴标准为低保标准的 20%-100% 不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城镇居民 130 元 / 人 / 月,农村居民 90 元 / 人 / 月。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以及其他类型困境儿童生活保障标准按规定比例同步调整。


规范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宿迁制定了《宿迁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施规范(2024 年版)》,明确 0-6 周岁残疾儿童、7-14 周岁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等为康复服务对象,规定年度基本康复时间不少于 9 个月,康复救助经费按规定结算,保障残疾儿童能够得到有效康复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