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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助残日:“聚力扶残惠残 政策助力美好生活”——托养服务篇

社会服务 · 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06-04 19:05
编者按

扶残助残,温情同行;政策暖心,赋能美好生活。今年5月17日是第三十六个全国助残日,主题是“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期间,全域联动开展便民惠残专项宣传服务行动,精准聚焦残疾群众急难愁盼民生实事,把硬核帮扶政策、便民办事服务送到家门口、心坎上。从今天起特别推出“聚力扶残惠民 政策助力美好生活”宣传月活动,促进惠残政策直达快享,携手共建暖心包容、平安宜居的友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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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民朋友们,请注意!

“聚力扶残惠残 政策助力美好生活”

  主题宣传活动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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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体系,有效缓解残疾人家庭照护负担,不断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提升幸福指数,我市扎实落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各项政策。聚焦寄宿制、日间照料、居家托养三大服务类型,依托专业托养机构,为适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日常陪护等贴心服务,用心守护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将惠残惠民实事办细、办实、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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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补助标准

寄宿制托养:重度残疾人 2000元/人/月,轻度残疾人 1500 元/人/月;

日间照料:600元/人/月;

居家托养:200元/人/月。

低保、低收入和特殊困难家庭残疾人(以下简称困难残疾人)托养服务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补贴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大到有托养需求的其他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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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宿迁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残联发〔2021〕3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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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适用对象

(一)寄宿制托养

重度残疾人:本市户籍 16-59 周岁无业,持有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智力、精神和肢体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 2000元/人/月;

轻度残疾人:本市户籍 16-59 周岁无业,持有残疾人证的三、四级智力、精神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1500 元/人/月。

(二)日间照料

本市户籍16-59周岁,持证的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600元/人/月。

(三)居家托养

本市户籍 16-59 周岁,持证智力、精神、重度肢体困难残疾人(含多重残疾人),补贴标准200元/人/月,每月上门服务原则上不低于3次,月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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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办理流程

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残疾人证、彩色照片向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填写申请表→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初审、入户走访、登记调查→评估、体检,报县区残联审核、备案→签订服务协议,建立服务档案→享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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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报材料

基础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近期免冠照片;

困难佐证:低保、低收入等困难家庭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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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策咨询

市级残联:84357515

沭阳县残联:80906602

泗阳县残联:80703580

泗洪县残联:86271669

宿豫区残联:84285882

宿城区残联:80903199

经开区残联:88859618

洋河新区残联:82668407

湖滨新区残联:80986800


残疾人托养服务是关爱弱势群体、减轻家庭照护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惠民举措。下一步,我市将持续优化残疾人托养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暖心化水平,持续扩大服务覆盖面,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残疾人兜底关爱服务,让广大残疾人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困有所助,切实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与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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